周先生-反映独生子女保健费事宜

    信件主题: 周先生-反映独生子女保健费事宜
    来信人: 周青军 来信日期: 2020年06月11日 来信编号: DH202006120158
    信件内容: 2016年,周先生依照宣传政策携带户口本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于2016年12月20日办理了独生子女证,但至今未曾领取过独生子女保健费,现周先生想了解其家庭是否符合领取独生子女保健费的标准?若符合领取标准为何4年间从未发放此笔费用,请相关部门给予合理解释,并补发相关费用。
    信件回复: 汉滨区:建民办计育办干部已和周先生联系,请周先生近期携带户口本,身份证,合疗证,信合折子,独生子女证前往计育办申报办理。补助标准:独生子女费每月30元,计生合疗补助每人每年20元。
    办理情况: 已办结
    回复单位: 汉滨区
    回复时间: 2020年06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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